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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工程项目

环保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拟投资400万元建设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工程项目环评报告书初稿已编制完成,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现再次进行公示,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400万元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集装箱码头装卸作业和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工程。危险化学品集装箱装卸码头装卸作业在已建24#27#泊位进行;其中3456(限6.1项)、8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需要在危险化学品集装箱堆场暂存,12类及属于第5类的硝酸铵实行船岸直装直取,堆场不储存,直装直取通货量1500标箱/年。堆场总占地面积5950m2,其中危险品箱堆场面积为3983 m2,可用箱位88个,设计年转运量10000标箱;主要储存3456(限6.1项)、8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的堆存作业及第9类货物的开箱检验,不涉及其它作业及危险货物集装箱拆箱、清洗及维修(场地内发生事故时破损集装箱清洗除外)。

建设地点:连云港港区庙岭三期突堤

建设单位: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孙经理,81768998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概述

经分析,项目运营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机修废水经公司污水站处理后用于场地绿化,对附近水体造成的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装卸设备燃料燃烧废气,经采取选用排放污染物少的环保型装卸设备,加强设备的保养、维修,使用合格的燃料等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定期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直接外排,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过程中的主要噪声源为集装箱装卸设备,经采取加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后,可使场界噪声达标,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为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环保政策要求;厂址位于连云港港区庙岭三期突堤,符合港区用地规划要求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对外环境影响不大,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好。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在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采取完善的安全措施,强化安全管理的条件下,本项目装卸、储存危险货物集装箱的危险、有害因素能得到有效控制。

在严格控制经营范围,有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安全控制措施,制定落实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从环保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从即日起至20171013日,可以与环评单位联系,环评单位将及时提供报告书初稿电子文档以供查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后,查阅报告书初稿,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拨打环评单位电话、发邮件等方式就项目的环境影响问题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81889386

电子信箱:2546254499@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0171013日。

                                       

 

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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